委託人_____________因不克親自前往辦理驗車事宜,故授權代客
辦通服務社(以下簡稱本社)代為處理。特立此書,以茲證明!
委託人同意:
一、委託人同意將汽車及相關文件與金錢交與本社代為處理驗車事宜。
二、委託人同意本社預收所有驗車應代繳之規費及服務費。
三、委託人同意本社代驗車內沒有任何非法違禁品,如槍砲、彈藥、刀
劍、各種毒品、色情書刊…等,若驗車途中發現以上非法違禁品,
相關法律刑責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四、為保障委託人之權益,本社同意於取車與驗車過程中將遵守交通規
則,並維護車體之完整與安全。惟驗車途中,遇警臨檢開罰,罰金
則由違規人負擔。
五、為保障委託人之權益,本社將遵守委託人約定之時間取車、驗車與
歸還車輛。
六、為保障本社權益,委託人同意若因車體缺乏定期保養與違反車體原
結構與外觀之相關規定,導致驗車未通過,應繳交之規費與服務費
仍由委託人負擔。說明如下:車體改裝、車胎磨損、車體噪音、廢
氣過量…等。
委託人: (簽章) 身份證號:
出生: 年 月 日 連絡電話:
取車日期及時間為 : 年 月 日 點 分
取車地點: 市 區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車牌號碼: 車種:
車體本身於交車前是否有刮傷或凹痕? □無 □有, 請說明:
車體交車前是否有改裝? □無 □有,請說明:
本社服務人員: (簽章)
代客辦通服務社:新北市 永和區 豫溪街151號7號2樓
電話:02-8925-5076或0937019533 或0988862089
本社同意委派服務人員辦理委託人委託驗車事項
委託人務必
請要求觀看 代驗者的正本身份證 並抄寫其身份證號若有疑慮,請速撥
0937-019-533
確認身份!
(授權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015.8.18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