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月 31, 2011

甲骨文CEO艾里森告鄰居 樹長太高

甲骨文CEO艾里森告鄰居 樹長太高

【經濟日報╱編譯余曉惠/綜合外電】 2011.05.31 04:35 am


甲骨文公司(Oracle)執行長艾里森(Larry Ellison)最近成為媒體焦點,這位在舊金山灣區置產的富豪,因為鄰居庭院的紅杉和槐樹長得太高,遮蔽到自己房屋的視線,一狀把鄰居告上法院。

66歲的艾里森在1988年以390萬美元買下這棟高四層樓、面積10,742平方公尺(逾3,000坪)的房子。馮波斯默夫婦(Bernard and Jane Von Bothmer)則在2004年以690萬美元的代價,買下艾里森豪宅山坡下的房子。

馮波斯默先生是一位大學歷史教授,也是紐約大都會美術館已故館長之子。

這對夫婦當年因為對院子裡的40多棵樹一見傾心,成為艾里森的鄰居,如今為了長得最高的三棵紅杉木和一棵80歲的槐樹,與艾里森對簿公堂。本案預定6月6日在舊金山的州高等法院審理。

艾里森去年6月提告,指控若馮波斯默夫婦不修剪樹木,保有房屋原本的景觀和陽光,他的不動產價值就會蒙受「難以平復的損害」。

這位矽谷大亨已聘用一名專精「樹木與鄰居法」的律師波納帕,據後者說法,樹木已遮蔽到艾里森三樓客廳落地窗的景觀。他說,這棟現代化風格的房子是艾里森名下六件不動產的一件,主要為休閒娛樂之用,2013年美洲盃帆船賽期間艾里森將逗留於此。

馮波斯默太太則聲稱,曾撞見艾里森雇用的工人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準備闖進她家砍樹,被艾里森斥為不實。這對夫婦還說,入住六年多來曾多次發現樹木被人修剪的痕跡。

根據雙方律師,艾里森曾出價多達1,500萬美元向這對夫婦買下房子,但已經被拒絕。

馮波斯默夫婦的律師說,雙方最大爭議在「艾里森想保有最初的景觀,而馮波斯默夫婦希望保有隱私」。

被稱為矽谷壞男孩的艾里森,不是第一個為了植物告上法院的名人,生活風格大師的瑪莎史都華也曾因灌木與鄰居槓上。在滿是山丘地、林木茂盛的舊金山,為樹木鬧得不愉快的事不在少數。

【2011/05/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六, 5月 21, 2011

闖鄰宅抓漏 知名建築師侵入民宅遭起訴

闖鄰宅抓漏 知名建築師侵入民宅遭起訴
2011-05-21

中天新聞》消基會榮譽董事長、知名建築師游明國,
因為懷疑自宅漏水是因為樓上住戶蓋花園,因此爬上
樓抓漏還拿相機蒐證,結果被鄰居控告侵入住宅,台
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游明國無故侵入住宅將他起訴。

星期五, 5月 20, 2011

教防災 美舉殭屍末日為例

教防災 美舉殭屍末日為例 (Look Links)
2011/05/20 14:35 盧映孜

(法新社華盛頓19日電) 隨著世界末日即將到來的謠言喧囂塵上,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本週在部落格文章中,以「殭屍末日」為例教導民眾如何防災。

中心助理主任阿里汗(Ali Khan)在官網部落格上貼文說:「雖然存在各種突發事件,但都是我們可以預防的。以殭屍末日(zombie apocalypse)為例。」

「你現在可能會笑出來,但如果真的發生了,你可能會慶幸讀到這篇文章,而且,也許甚至還能學到一兩招,知道如何預防真正緊急事件。」

這個部落格向讀者指出CDC長期以來宣導的防災技巧,包括在家中準備急救包,瓶裝水、食物和補給用品,「讓你在找到殭屍避難營之前,可以先熬過幾天」。(譯者:中央社盧映孜)1

星期三, 5月 18, 2011

國中、小 家長會組織運作相關法規

會務輔導咨詢

案例一

99年10月初接獲某東區校學校投訴市長信箱及教育局件案。

內容歸類約四點

1. 夫妻二人分別担任不同年級班級代表,為何只能有一張選舉票
....................................................................................
首先對於夫妻二人均熱心學校事務表達肯定態度,但依據臺北市
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第三條規定,學生之父
、母或其代理人分別當選班級學生家長代表時,視為臺北市中小
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之同一人,其
選舉權及表決權以一人計算,懇請家長配合,以利會務之推動!

2. 家長會召開代表大會,有里長候選人在校內會場外發宣傳單,
投訴家長參加會長選舉,為會長候選人,在會場內發放會長競選
文宣卻被阻,要求使用投影器材也未被允許。
........................................................................................
家長會與區域政治人物維持友善關係是敦親睦鄰之表現,但依據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學校或
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
競選廣告物。校方當時若知情,應婉拒候選人進校園發傳單。

會長候選人在代表大會場內發放文宣恐有不妥,若多人同時發傳
單,內容若有抹黑之言論,易生選舉衝突!會內若有安排會長政
見發表時間,會長候選人得要求使用投影器材,建議應提早在會
前一日預先提醒選務家長志工或校方協助準備,以示尊重,若臨
時才要求要使用相關器材,有時真會讓主辦單位措手不及。

3. 質疑校方立場不公,代表大會中校長致詞表揚部份家長,
影響選舉。
......................................................................................
家長在校熱心公益獲得校長當面表揚是樁好事!會議主席可提醒
校長在其他場合再做表揚熱心家長之舉。主席當下也可提醒與會
代表,很多未被校長表揚的家長也是非常熱心校務與會務的。

4. 校方主任在選前發言時表示,志工團團長為當然副會長人選,請大家支持。愛心團團長為何是家長會當然副會長 ?
..........................................................................................
各校愛心志工團團長多是於學期末,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志工組織運作辦法」召開志工團團員大會選舉而產生,該校新任團長必定是平日熱心公益,深獲校方肯定!校方主任才會發言感謝與支持,但此當然副會長之言論確是不妥。新學期開始,各校的代表大會當日選舉活動則是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選舉罷免法」舉辦,各校新任團長在代表大會當時,若同時具有家長代表資格,依法可出席參與當日選舉活動,先獲選為家長委員,才可擔任正、副會長的候選人參與競選,因此無當然副會長之情事,團長當時若無家長代表資格只能列席當日的選舉活動。

5.會長或副會長在選舉結果公佈後,當場在代表大會會場請辭, 辭職是否有效 ?
---------------------------------------------------------------------
會長或副會長在選舉結果公佈後,當場在代表大會會場請辭, 若經當
時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辭職即生效,可立即補選新會長,但
副會長請辭依規定不再補選。若會長或副會長離開會場後, 才表態
辭職,依據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當視情
況按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處理,均必需先以書
面先向家長委員會提出辭職,以示尊重。

詐騙新手法!!! (大家小心!!!)

詐騙新手法。差點賠了夫人又折兵

2011/03/17 13:09

上週末我們家收到了一件由奇摩購物中心寄來的包裹

收件人是我老公,地址和家用電話都是我們的沒錯,但上面的手機號碼是一支不認識的門號

拆封後發現那是一台筆記型電腦,款項也已經付清了,但我和老公都沒有買呀!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我老公甚至未曾在奇摩購物中心買過東西(連帳號都沒有)

怎麼商品會用老公的名字寄來我家呢?

本來想說是不是姊姊買送給我們的,問了姊姊又說沒有

難道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但來路不明我們可不敢佔為己有~

致電奇摩客服專線因為是週末無人接聽,我們只好打了那隻不認識的手機門號

結果對方說他跟我老公同名同姓,住台中

氣急敗壞的說奇摩很誇張居然把商品寄錯地方,要我們給他上面的客服專線

我們告知對方因為週末無人接聽,可能要等週一才有辦法處理了

請他別擔心,我們會好好保管這項商品。

結果隔天(也就是週日)他又打來說要請他住我們家附近的朋友幫忙來拿電腦

老公說怪怪的,就拒絕他的要求也不再接聽他的電話。

週一我起個大早聯絡奇摩客服,質疑為何奇摩會有我老公的資料

客服專員經過查證後回覆我們,說收件資料是購買人填寫的,並沒有送錯地址

而且客服專員聯絡對方,對方說他填寫我們家地址是因為認識我們!

所以奇摩購物中心不便介入,要我們自行處理。

怪了!他認識我們?而且對方從週一開始就沒再打來也不接電話

老公直覺有問題,可能是盜刷信用卡把贓物寄來我們家

於是他就撥打165詐騙專線,專員聽了老公的敘述就要求他查詢信用卡是否被盜刷

經過查詢,老公的信用卡果然刷了一筆23800元!!

天啊~皮夾跟信用卡都沒有遺失也會被盜刷!真是太可怕了~

要是那天我們一個不小心讓他把電腦拿走不就賠了夫人又折兵?

幸好即時撥打165詐騙專線,把信用卡掛失然後跟奇摩辦理退貨,才沒有造成任何損失~

原來這些惡劣的歹徒是在週五晚上盜刷信用卡,指定週末到貨

讓你收到商品的時候完全聯絡不上奇摩客服專員,謊稱他跟你同名同姓但住很遠

要請住你附近的朋友幫忙先拿走商品,就這樣趁機把商品騙走!

等到週一妳發現這一切都是詐騙也已經來不及了!



各位親愛的朋友如果有使用信用卡購物的習慣

當你接到可疑的電話或是收到可疑的包裹,請先不要有任何動作

第一時間撥打165詐騙專線,

專員會幫助你認清是否被詐騙也會引導你用正確的方式來處理。

明天就是週五了,請大家告訴大家,

這是一個詐騙新手法,千萬不要上當!

當然還是希望各位都不要碰到這樣的情況,

請千萬要提高警覺!

祝福各位親愛的朋友們都平安順心

上班玩臉書 當心老闆變臉

上班玩臉書 當心老闆變臉
2011/05/18 12:24
(中央社記者張之晴雪梨18日專電)澳洲1份最新的研究調查發現,澳洲員工上班時會偷閒上Facebook或Twitter,但老闆對此頗有意見,也有因應對策。

位於墨爾本的史溫柏恩科技大學(SwinburneUniversity of Technology),透過觀測參與研究的企業行號員工網路使用行為,發表相關報告。

參與研究的公司行號中,共有將近5萬名員工受到檢視,其中有將近40%的受測者曾經在工作時間使用Facebook,不過平均瀏覽的時間僅有幾分鐘。

調查發現,澳洲員工在上班時間逛網路,多半是為了閱讀網路新聞,瞭解天氣狀況,或是查閱大眾交通運輸的時刻表。

體育新聞網站尤其熱門,不過購物網站也越來越受到歡迎,澳洲員工瀏覽的次數逐漸升高。

大約20%的受測者可歸類於網路重度使用者,在上班時間1個月內瀏覽超過200個不同的網站,也開始出現工作效率打折的情況。

澳洲員工也要特別小心。為了防止員工上班時間上網偷閒,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準備加裝軟體,監測員工瀏覽的網站是否為工作或娛樂之用,此舉雖然引發隱私權的相關討論,但對企業主來說卻勢在必行。1000518

星期六, 5月 14, 2011

尋人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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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遭抹黑 幕後藏鏡人是facebook

Google遭抹黑 幕後藏鏡人是facebook

‧聯合新聞網 2011/05/13
美國矽谷近日來盛傳某公司雇用公關業者向媒體散發對Google不利的新聞,慫恿媒體調查Google侵犯用戶隱私的行徑。矽谷各界猜想幕後黑手八成蘋果或微軟,結果竟是社交網站臉書。

【聯合報╱編譯莊蕙嘉/報導】
美國矽谷近日來盛傳某公司雇用公關業者向媒體散發對Google不利的新聞,慫恿媒體調查Google侵犯用戶隱私的行徑。矽谷各界猜想幕後黑手八成蘋果或微軟,結果竟是社交網站臉書。

臉書坦承不諱,但宣稱Google本來就有隱私權問題。兩強衝突代表網路時代最大規模的鬥爭之一,戰利品是網路廣告的大餅。

臉書雇用美國公關業界首屈一指的博雅公關(Burson-Marsteller),針對Google發動一連串負面宣傳戰。博雅找上頗具影響力的部落客索葛安(Chris Soghoian),要他撰寫攻訐Google的文章,保證可刊在華盛頓郵報、賀芬頓郵報或Politico網站等重量級媒體。索葛安不但拒絕,還把博雅和他往來的電郵內容公布在部落格上。

今日美國報也指控博雅為「不具名的客戶」散播不利於Google的小道消息,且透過CNBC兩名前記者關說,要今日美國報報導Google負面新聞。

外界原本推測博雅的客戶應該是和Google水火不容的蘋果公司或微軟,沒想到竟然是臉書,臉書發言人11日坦承不諱。

臉書振振有詞地表示,跨足社交網站領域的Google確實有侵犯用戶隱私權之虞。此外,Google發展社交服務時,用了很多臉書的資料,這種揀現成的做法讓臉書很不爽,指控Google違反臉書的服務條款。

更重要的是,Google全力發展取名為「社交圈」的社交服務,讓臉書備感威脅,決定先發制人。Google的CEO暨共同創辦人佩吉上個月表示,社交網站是Google今年的首要目標,25%的分紅取決於Google在社交網站的表現。

不過臉書自己也沒好到哪裡去,隱私權薄弱一直是用戶詬病之處。防毒軟體公司賽門鐵克10日指出,臉書竟然讓廣告業者將保護用戶個資的備份金鑰,外洩給廣告客戶和分析平台,取得金鑰的第三方可用以取得用戶個人檔案、照片、訊息和其他私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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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2年…熬過指指點點 古金水流男兒淚

纏訟12年…熬過指指點點 古金水流男兒淚 (點上link認識古金水)

【聯合報╱記者楊育欣/台北報導】 2011.05.14 04:35 am


田徑前國手古金水(左)涉及立榮航空爆炸案纏訟12年後無罪確定,昨天上午拜會紀政(右)表達感謝,紀政特別準備豬腳麵線讓他去霉補運。
記者陳再興/攝影

纏訟官司12年,我國前田徑名將古金水感嘆這條路比10項運動場上煎熬,好險背後無數人支持,沒擊倒他也沒毀掉他最愛的家庭。

古金水與妻子何曉萍目前有就讀國二的女兒和小學一年級的兒子,涉及立榮航空爆炸案時,女兒3歲,兒子則在二審判決後出生。

「戀愛到結婚初期都是他照顧我,發生這件事情後,換我照顧他,一下子我長大了許多。」何曉萍回憶12年來點滴,不時拭淚。

她說,涉案不久後古金水丟掉工作,外界對他們家指指點點,初審判刑10年後,遭異樣眼光對待,「我們不敢出門,但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認識阿水這麼久,個性憨厚,我知道他不可能也沒理由做這種事情,所以相信他,一塊堅持下去。」

紀政義務成立後援會,又牽線找中華奧會秘書長陳國儀太太、律師黃虹霞擔任公益辯護。

二審判決後不久,何曉萍懷孕,「黃律師鼓勵我生下來,她說,『說不定這孩子是福星,生下來,官司會平順。』。」

她很感動說,「這兒子現在是我們家開心果,官司也真的順利。」

昨天古金水偕同妻子,上午到希望基金會捧花束感謝紀政,見面立刻擁抱落淚,直說謝謝。

紀政準備豬腳麵線給兩人,「一切都過去了,撥雲見日,接下來充滿陽光。」

【2011/05/14 聯合報】@ http://udn.com/

星期五, 5月 13, 2011

警察老爸有教 印傭蒐證告色狼

警察老爸有教 印傭蒐證告色狼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新北市報導】 2011.05.14 03:07 am


吳姓男子因中風行動不便,妻子找印尼女傭照顧他的生活,吳卻逼女傭幫他手淫;女傭想起警察父親辦案過程,自行蒐證後提出告訴。板橋地院昨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吳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住新莊區的四十一歲吳姓男子因為中風和頸椎開刀,致雙腳行動不便,吳妻去年三月透過仲介,找來一名印尼女傭照顧丈夫生活。

去年七月十日清晨六時,印傭進房要扶吳起床時,吳告訴印傭「沒有money」,又以手勢示意女傭掀起上衣與胸罩。

女傭擔心拿不到薪水,任由吳親吻、撫摸胸部後,吳又脫掉印傭褲子猥褻,並命印傭幫他自慰,完事後塞了一千元給女印傭;隔天女傭向鄰居求救,因語言不通,女傭只能以手勢告訴鄰居,自己被雇主猥褻。

鄰居作證說,女印傭僅會幾句中文,當天聽到女傭說「老闆」,接著以手指向自己的胸部與下體,然後拿出裝有一團衛生紙的塑膠袋說「sperm」(精子),接著從口袋掏出一千元說「boss」,然後開始掉淚。

外勞仲介公司知道後報警,但吳矢口否認犯罪,辯稱「夢遺」後叫兒子拿褲子去洗,兒子卻拿給印傭洗,女傭可能因此取得他的精液衛生紙,吳還稱自己中風後已經「不行」,但吳妻則證稱兩人仍有性生活。

檢方調查時,對女印傭知道保存精液衛生紙感到好奇,她說因父親在印尼當警察,所以知道如何保存證據。

【2011/05/14 聯合報】@ http://udn.com/

拒當老總小三 女員工被炒

拒當老總小三 女員工被炒
2011/05/13 08:15 記者黃福其/新北市報導
經營投顧黃金買賣的邱姓已婚男子,自稱媽祖指示他會有四個太太,還自比王永慶,要求女員工當他的「小三」,還要求寫下「過夜(性愛)契約」,趙姓女特助拒絕被解雇,薪水、遣散費及離職證明都拿不到,憤而向新北市政府檢舉。新北市府裁定就業歧視成立,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罰四十萬。


另職場性騷擾則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罰廿萬元,一舉開罰六十萬元。至於未給遣散費、扣住薪資則另案查處。六十餘歲邱姓負責人在公司是擔任總經理,他拒絕向新北市勞工局說明,也不出席勞資爭議調解。


新北市政府就業歧視審議委員會昨開會審議,因女員工提供的數段錄音,都有邱姓總經理邀女員工開房間、包養、穿性感內衣等內容,加上有邱親筆簽名、蓋章的過夜契約,寫明「房間渡過一段美好的時光…錢兩人任務完成後以現金付清」等。


審議委員會認為邱的行徑太離譜,以他面試員工時限制女性、身高、年齡等,裁定成立就業歧視,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罰四十萬元;趙女也另提民事告訴,要求公司給付積欠的七萬餘元薪資、預告工資及遣散費等,法院昨天首度開庭,但邱未出庭。


昨晚記者向邱姓總經理查證,他說趙女因工作表現不佳又要求提高待遇未果而離職,誣指他性騷擾,至於「過夜(性愛)契約」是員工自己用電腦打的;多次被錄下「騷擾」對話,他只是開玩笑。他說,因事業忙碌,才未向勞工局、法院說明,將來有空會出庭證明清白。


卅歲的趙女說,去年十月底她應徵邱姓總經理特助,不久就被要求接受包養,幾乎每天都遭嚴重騷擾。她至今年三月初因仍拒絕邱的交往,突然被要求不必再上班了。在她之前,前後有兩名女經理被邱要求陪上床,因不願意而離職。

星期三, 5月 11, 2011

檢舉達人 1年半賺250萬

檢舉達人 1年半賺250萬
民視
2011/05/11 21:01

景氣不好,要如何賺外快呢?有人靠專門檢舉亂丟煙蒂賺獎金,甚至開班授課,但11日要介紹您這位檢舉達人更不得了,檢舉亂挖馬路,獎金換算月薪竟然逼近14萬,因為北市新工處大方分出罰緩的一半當獎金,每查獲一件就是萬元起跳,要帶您看,這錢到底是怎麼賺的?

這位帶著棒球帽形跡有點詭異的老兄,可不是閒閒美代子,以拍台北市街景為樂,這拍得好、拍得有玄機,拍照可以變現金,只要你發現有人亂挖馬路,查經屬實,最高檢舉獎金7萬5000元。

發現沒有依照時間修復收工,獎金2萬,沒有設置告示牌也有1.5萬,有檢舉達人,看準新工處的高額檢舉獎金,一年半賺了250萬,相當於一個月多了13萬8000元的收入,民眾聽聞都羨慕,但不會跟進。

其實要當檢舉達人,沒有那麼難,先上網查看哪裡挖馬路,按圖索驥,到現場核對資料,一旦發現違規,馬上通報、再拍照,po上網完成檢舉,只要屬實,3個月後獎金就歸你。

檢舉丟煙蒂、抓烏賊車,各式各樣檢舉達人,無所不在,想多賺點銀子,隨身帶相機、做好功課,也可以順便替市府的施政,作功德。(民視新聞常聖傳、蔡枘埏台北報導)

星期日, 5月 08, 2011

綠燈左轉遭開單 駕駛氣炸警道歉

綠燈左轉遭開單 駕駛氣炸警道歉
東森新聞 更新日期:"2011/05/03 10:03"

行車紀錄器還公道,一名駕駛開車在十字路口左轉,被警方攔下,駕駛認為自己沒違規,而且他是在待轉虛線,等左轉號誌燈亮了才左轉,他拿出自己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給警方看,警方才坦言誤判。

駕駛在十字路口紅綠燈左轉,一轉彎立刻被警察攔下來,駕駛一頭霧水以為是因為忘了打方向燈,但罰單上面卻寫「左轉未依號誌」,當場向員警抗議,不管怎麼說,員警還是把罰單塞到他手上,駕駛越想越覺得奇怪,把行車紀錄器往前到帶,當時紅綠燈是紅燈,等左轉綠燈亮,他才從停等區移動車子,哪裡有違規,氣的向派出所申訴。

開單員警坦承當時看錯燈號撤銷罰單,但員警說一般在左轉除了紅燈違規左轉,其實還有一種情況也能開罰,像是這個左轉道,地上沒有白色虛線的停等區,依規定必須停在白線後面,否則可以依紅燈越線開罰900元,民眾不知道有這個規定,因為一般駕駛為了卡位,經常開到馬路中央,員警說雖然平常執法不會這麼嚴格,但是要是發生事故追究責任下來,愛偷跑這幾公尺的駕駛恐怕得要負起最大責任。

星期六, 5月 07, 2011

入住北市超級明星學區 至少不吃不喝5年!

入住北市超級明星學區 至少不吃不喝5年!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1-05-07 11:39:51 

據台北市教育局公佈99學年度的22所公立滿額國中來看,若想跨進明星學區,以薪資水平計算,一般家長甚至必須長達5.21年不吃不喝才可能買得起。

據台北市教育局公佈99學年度的22所公立滿額國中分析,若想跨進明星學區,家長平均需要勒緊褲袋2年以上才可以買得起學區套房,而如敦化、中正、興雅國中入住難度更高,以現在薪資水平計算,一般家長甚至必須長達5.21年不吃不喝才可能買得起。

HouseFun新聞中心經理李建興表示,以市場上因應設籍的10坪學區套房計算,想要擠進天母國中及陽明高中(國中部),家長起碼要2.18年不吃不喝才能夠買得起附近的學區宅,而要進興雅國中則更難,望子成龍的家長們,可得勒緊褲袋長達5.21年。

李建興進一步分析22所滿額學校,以信義區的興雅國中來看,學區套房行情,每坪至少75萬起跳,而松山區的敦化國中及中崙高中(國中部)更站上85萬,榮登最「貴」氣學區。

中正、金華國中每坪80-95萬 師大附中有錢買不到

李建興表示,由於中正國中及金華國中向來是家長心目中的模範學區,所以成交行情不受奢侈稅議題影響,成交價仍落在每坪80-95萬的高水準,顯見鍍金門牌十分保值。另外,位在大安區的師大附中(國中部)學區宅,由於設籍範圍僅限二個里,有錢還未必買得到設籍宅,而被稱為「最難擠」的超級搶手學區。

李建興表示,除了老字號、招牌響的明星國中以外,近年來的明星完全中學 (學校同時有高中部及國中部),也十分受到家長垂愛,此波滿額學校,有10所完全中學入榜,以陽明高中(國中部)為例,房價所得比只有2.18。

興雅國中學區每坪75-90萬 不吃不喝5年以上才可入住

同樣位在台北市明星學區,師大附中(國中部)的房價所得比高達4.1,李建興解釋,此意味著,家長就得花上比陽明學區近2倍的代價才可入住師大附中學區,而以99年度資料計算,興雅國中房價所得比更高達5.21,意味著,要比陽明高中學區住宅花上近3倍的代價、不吃不喝5年以上,才可入住。

星期五, 5月 06, 2011

廖玉蕙:作文與創作

廖玉蕙:作文與創作

【聯合報╱廖玉蕙】 2011.05.05 03:05 am

很多學生一想到提筆作文就傷透腦筋,卻也有許多人在生活的空隙裡,硬擠出時間,競相報名文學創作班。不管在學校對學生演講或在文學營裡為學習寫作的朋友上課,常常被問到這樣的問題:「作文與創作到底有何差別,何以給人的感受如此不同?」我常笑稱:「作文是應付老師的,往往沒有心意;創作是為自己而寫的,不吐不快。」所以,看起來主動與暢所欲言往往是關鍵所在。

學生練習作文的目的,通常是為了在考試時得高分。所以,為了博取閱卷老師的青睞,常常去揣測他們的胃口,事實上,這樣的想法常常會蹈空,因為沒有人能預知自己的考卷會落在誰的手裡。前衛的?保守的?而一旦心存討好,作文便絆手絆腳的,無法暢所欲言,公民與道德的那一套最安全的說辭通常成為最後的選項,結果是千人一面,毫無創意可言。

喜歡創作的人,不管寫得好不好,多半視寫作為一種寄託,因為從寫作裡感受到充分的樂趣,不管這種樂趣是否經歷痛苦的煎熬才獲致。有人以為作文之所以無趣,是因為被動書寫,所以缺乏意願。事實上,創作有時也不必然掌握主動,諸如現今各大報副刊往往採取企畫性編輯,多半也是先設定了主題。季節流轉,讀者徵文主題隨之變化:二月寫過年、四月說清明、五月描摹母親、八月敘中秋、年終歲暮總回顧。想到花事爛漫,那麼,作家被動受邀,輪流上場談杜鵑、說玫瑰、寫茱萸、描櫻花、詠桐花……,有如華山論劍,讓人眼花撩亂。君不見,各種設了主題的徵文,參賽者仍絡繹於途,大部分不僅為了稿費或獎金,我就知道有好些個喜愛創作者的作品從未被刊登或得獎,卻仍興致勃勃投稿及參賽,展現九死無悔的深情。原來,人人胸中都有塊壘,創作可以幫忙人們一吐為快。

有意思的是,同樣的題目,不但寫法往往南轅北轍,內容更是百花齊放。前年,我們幾位文藝工作者一起搭機前往法國參加朋友女兒的婚禮。回來後,各自表述:有人用繪畫;有人以攝影;有人驅策文字,合著出了一本名為《巴黎的那場婚禮》的書,不說取景的角度不同,心情、感觸更是千迴百轉。坐了同一架飛機;吃喝同樣的飲食;在粉紅駭綠圍繞的古堡內見識同一場中外聯姻,每一個人的著眼點卻有著如許的差異,顯見就算同樣的命題,也一樣可以繽紛多彩,不必然大同小異。所以,說來說去,是否容許多元發揮才是現今作文與創作的最大差別。

其實,作文應是創作的前身,具體而微,兩者殊無二致。創作的樂趣,應要能在習寫作文時被逐漸培養出來。而阻礙樂趣的最大元凶,無疑就是過度的道德框架、死板的起承轉合,只要先去除該寫或不該寫的設限,讓文字解甲歸田,文章自然就海闊天空起來。

當然,我們也知道,人的性向不同,對各學科的興趣與體會深淺不一,有人最後投入筆耕的園地,有人將目光凝視他方,未必人人都得從事創作。然而,作文寫得好有諸多實質的好處,不容忽視:寫論文,求取更高學位;寫情書,追求終身大事;寫自傳,牟取生活之資;寫便條、寫信、寫讀書心得、寫卡片、寫文書,和別人和世界作明確溝通……,無一不仰賴好文筆。所以說作文既是創作的基礎,更是生活的好幫手。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教授)

【2011/05/05 聯合報】@ http://udn.com/

文學傳媒大獎 港台作家受注目

文學傳媒大獎 港台作家受注目
2011-05-06 旺報 【記者李怡芸/綜合報導】
 即將舉行頒獎典禮的第九屆華語文學傳媒大獎,今年頒獎前夕已備受矚目,包括首次有台灣作家齊邦媛、張大春入圍,而去年最被看好卻也摔得最重,今年再度被提名的韓寒,今年是否會得獎,皆是今年最受注目的亮點。

 提名多元化是今年華語文學傳媒大獎的最大特點,在「年度傑出作家」5個入選名單中,台灣就占了2位。近年來深居簡出的齊邦媛,以一部《巨流河》受到提名,也被中國媒體點名為最被看好的獲獎人。本身對於得獎沒有太大的期待,倒是5月8日台灣的出版社將與作家陳義芝先生共同策畫,舉辦《巨流河朗讀會》,齊邦媛將出席,作家亮軒、宇文正、向陽、高天恩、梁欣榮、廖玉蕙等人,分別以國語、台語、河南話、廣東話朗讀此書,向齊邦媛致敬。

 另一位獲「年度傑出作家」提名的台灣作家張大春,這幾日剛好在深圳、廣州舉行「城邦抱力行」講座、簽售活動,暫沒有出席頒獎活動的規畫。另一較受矚目的人選則是香港的董啟章,但獲提名的《天工開物──栩栩如真》是去年才在內地出版的舊作,在題材的創新印象上,相較於其他4位候選人是較弱的。小說家入選名單還包括劉亮程的《鑿空》、楊爭光的《少年張沖六章》、韓東的轉型作《知青變型記》。

星期二, 5月 03, 2011

中指蕭條款 擋救護車吊照3月

中指蕭條款 擋救護車吊照3月
2011/05/03 12:33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訂「中指蕭」條款,未來民眾駕車遇救護車不避讓,將吊扣駕照3個月。
去年1名蕭姓博士生因駕車惡意阻擋救護車,甚至比出中指,被網友稱為「中指蕭」;由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惡意阻擋救護車行為,只處新台幣600元到1800元,朝野立委紛紛提案加重處罰。

不過,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表示,立委提案修法是為加重惡意阻擋救護車處罰,但再怎麼嚴格的版本,都比不上刑法的妨害公務等罪來得重,一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訂定罰鍰上限,反而可能輕放這些人。

她說,目前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最重罰鍰也不過6萬元,若未來出現比「中指蕭」更惡劣的行為,單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很難罰得更重。

因此,三讀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不加重罰鍰,但增列「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讓者,並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

此外,考量行動不便者在路邊上下車需求,同法修正後的第55條增訂但書,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之限制」。

有關使用輔具的身障者,可能因人行道未設無障礙設施,或是坑坑洞洞致無法在人行道通行而遭罰,同法第78條增訂「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前項第2款規定者,不予處罰」,免除身障者因此觸法遭罰的可能。10005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違規遭開單不服 囂張駕駛吼警

違規遭開單不服 囂張駕駛吼警

民視
2011/05/03 07:01
新北市一名蔡姓貨櫃車司機,未依規定懸掛車身號碼牌,遭眼尖員警發現要求停車受檢,他自認沒有違規,拒絕下車,事後遭到警方開出違規懸掛他人車牌等三張罰單,這名貨櫃車不服指控員警執法過當,雙方起爭執,但員警強調,依照程序執法,執法過程絕對有根據,沒有問題。


警笛大作,員警開車擋住貨櫃車去路,示意駕駛停車受檢,但他不下車,還與員警爆發口角衝突,甚至拿出手機反蒐證。


警方堅持駕駛下車受檢,駕駛終於下車,但還是不願拿出證件,雙方爆發第二波口角衝突,大聲咆哮的駕駛,強調自己沒有違規,質疑員警執勤正當性,還轉頭就想開著車離開現場,警方喝令他下車。


這輛貨櫃車違規在先,沒有依規定懸掛車身號碼牌,警方依法攔查,但過程中,駕駛完全不配合,但違規就是事實,警方依法開出借用車牌、違規懸掛他人車牌以及駕車逃逸等三張罰單,貨櫃車駕駛,只得乖乖摸著鼻子繳罰單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