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8月 01, 2011

法律門外漢 托馬打敗金融鯨魚

法律門外漢 托馬打敗金融鯨魚

【經濟日報╱編譯/劉利貞】 2011.08.01 02:21 am

美國華盛頓互惠銀行在2008年9月宣告破產,隨後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接管,是金融危機以來資產規模最龐大的銀行倒閉案。但在後續和解訴訟中卻鮮有人知,一個法律門外漢、打扮帶點嬉皮味道的托馬(Nate Thoma),去年在法庭上憑著他的辯才,改寫了這樁美國史上最大宗破產案的債務協商程序,也激勵了不少小股東,不要任大型金融業者宰割。

托馬2005年放棄原先從事的電腦程式設計工作,改行當證券交易員。他本來也是華盛頓互惠銀行的股東,然而在華互宣布破產後,一切都化為烏有。

他檢視自己的資金結構,發現一個機會。托馬2008年11月開始買進華互的信託優先證券,這類證券的償還次序優先於普通股和優先股持有人,雖然他持有的部位和Appaloosa、中橋合夥等大型避險基金業者相比是九牛一毛,但他和這些基金仍處於相同的法律地位。

開庭前幾個月,托馬幾乎每天都花上十個鐘頭熟讀這樁破產案的每一個細節,去年12月出庭時提交一份厚達33頁的報告。他主張那些避險基金業者雖然同時持有華互巨額的債券和信託優先證券,有助掌控華互破產的程序,但他們與華互協商時所用的策略,影響數以千計散戶投資人的權益,希望法院能對華互的破產程序等問題進行調查。

托馬今年33歲,沒有大學文憑,無論是電腦程式設計或金融市場交易,都是自學而成,也從來沒有過相關法律經驗。他說自己的理財觀念是祖父幫他打下基礎的,如今他穿著鯊魚皮西裝,隻身一人從紐約皇后區到德拉瓦地區破產法院的法庭,花了24分鐘懇切陳述己見,爭取他身為投資人的權益。

後來他坐在皇后區的希臘小酒館裡回顧這段經歷時說,雖然法官沃若斯開庭幾分鐘後就能打斷他,但他說到一半發覺她其實很注意他所說的內容,於是他不顧一切講下去,「有些論點的確很離譜,但畢竟這是我第一次破產啊」。最終他勝利了,並為其他小投資人爭取到與這些基金業者進行和解,銀行無法以破產重整為藉口,不賠償投資人的損失。托馬成了小投資人的大英雄。 (取材自華爾街日報)

【2011/08/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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