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1月 08, 2011

丹尼兔:部落格原意不是營利

丹尼兔:部落格原意不是營利
【聯合晚報╱記者張博亭/台北報導】
2011.11.08 02:57 pm

經營棒球部落格,知名部落客丹尼兔表示,他贊同這項法令通過。因為部落客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如果寫的產品出現廣告不實,應該要連帶受罰。

丹尼兔表示,法令通過勢必會影響部落客寫文章的內容,但「兩權相害取其輕」,部落格當初創立的原意畢竟不是營利使用,部落客也是累積到一定的人氣,才會被廠商看中。法令通過後,或許會影響到部落客的發展空間,但部落客在寫廠商的產品廣告時,也必須要考量到閱聽者的權益,這是相對的責任和義務。

丹尼兔強調,知名部落格一天動輒幾萬人點閱,如果內容有誤,消費者在使用後影響到健康,當然要連帶受罰。

【2011/11/08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