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逃跑外勞 勞委會每人發5千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0.10.12 03:14 pm
國道六號工程意外,造成6名非法外勞死亡,行政院長吳敦義要求追查3.3萬名逃跑外勞,勞委會上午邀集移民署、外交部等單位開會,決議提高檢舉獎金,由現行查獲非法外勞獎金每「件」5千元,提高到按「人」累計;另查獲非法雇主獎金提高10倍為2萬元;非法仲介獎金5萬,希望藉此鼓勵民眾檢舉。
除檢舉獎金按「人頭」計算,對僱用非法外勞的雇主,以及仲介公司非法仲介等,也都祭出重罰。其中對僱用非法外勞的雇主將採從高處罰,目前罰鍰是15-75萬元,未來地方政府查獲後,將一律採用75萬元最高罰則;仲介公司若引進外勞後,逃跑人數或比率達一定標準,將不予許可成立分公司,或是許可證期滿後不予許可。
另一方面,勞委會也將鼓勵逃跑外勞主動投案,由內政部設立主動投案窗口,凡主動投案者,將協助辦理相關護照及遣返費用,並協助對雇主追討積薪資。
勞委會表示,與會外交部表示,將在明年編列經費建置指紋檔,只要是非法逃跑外勞被遣返後,再入境都可掌握。
勞委會認為,仲介公司引進外勞後,既然收取仲介費,應承擔一定管理責任,因此此次研議解決外勞逃跑問題時,除了提高檢舉獎金外,也對仲介公司祭出一連串連帶管理責任。
仲介公司引進外勞逃跑達一定比率或人數,將不予許可設立分公司;若是許可期限屆期,將不予重新設立。外國的仲介公司除廢止許可外,日後申辦都不予同意。
勞委會也將加重仲介責任,凡是仲介非法媒介外勞,將從現行10-50萬元罰鍰加重3倍,提高為30-150萬元罰鍰,若五年內再犯,從1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0/10/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