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機車載2女 3貼遭警罰上萬
民視 (2012-07-15 20:55)
新北市一名婦人騎機車3貼,被攔下取締,警方認為有危險駕駛疑慮,開罰1萬2,婦人不服,向法院提出異議,法官勘驗蒐證影帶,認定婦人既沒蛇行也沒飆車,頂多超載,沒有達到公共危險的程度,因此撤銷罰單,改罰300元。員警看到這輛機車,立刻追上去,這名52歲婦人載兩個女兒,其中一個女兒,人快長得跟媽媽一樣高了,硬是擠在前面,即使蹲在腳踏板上,媽媽還是得歪著頭才能騎車,警方認為她危險駕駛,重罰1萬2千元,婦人向法院聲明異議,法官認為只是一般的超載違規,改罰3百元。
實地觀察,爸媽騎車載小孩,別說3貼,像4貼這種全家人都在同一輛機車上的情況,也不難看到,對民眾來說,又不是出遠門,騎機車方便多了。儘管超載都有裁罰空間,但警方實務運作上,不會抓得太嚴,如果前方乘客只是個頭不高的小孩,沒擋到行車視線,警察只會勸導,但前方乘客如果太高,造成視線死角,就會開罰。警方透露,要抓3貼,上學時間去學校門口等,就抓不完了,不必刻意攔查開單,不過對於這件個案中的婦人來說,同樣要被罰,1萬2和3百元,確實是天壤之別。
實地觀察,爸媽騎車載小孩,別說3貼,像4貼這種全家人都在同一輛機車上的情況,也不難看到,對民眾來說,又不是出遠門,騎機車方便多了。儘管超載都有裁罰空間,但警方實務運作上,不會抓得太嚴,如果前方乘客只是個頭不高的小孩,沒擋到行車視線,警察只會勸導,但前方乘客如果太高,造成視線死角,就會開罰。警方透露,要抓3貼,上學時間去學校門口等,就抓不完了,不必刻意攔查開單,不過對於這件個案中的婦人來說,同樣要被罰,1萬2和3百元,確實是天壤之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