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2012.07.26 柯昱安/綜合報導
去年起,台灣民眾赴歐洲申根地區國家,無須持有簽證即可前往。不過歐洲經貿辦事處今(26)日強調,這不代表民眾可無條件進入歐盟各國,民眾仍須在入境前準備相關文件。
歐洲經貿辦事處的新聞稿指出,除了有效期限在離開申根國家前至少還有3個月的有效護照外,仍可能會依身分不同而被要求提出來回機票、財務證明或是旅館訂房紀錄、學校入學證明或會議邀請函等文件等。
為了避免無法進入申根國家,歐洲經貿辦事處還是呼籲台灣民眾,相關文件還是需要事先備妥,以免進不了歐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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