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6月 28, 2011

9月1日起「兒童自行車」列為應施檢驗品目

9月1日起「兒童自行車」列為應施檢驗品目

2011-06-2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戴瑞芬】

9月1日起國內產製或進口的兒童自行車,列為應施檢驗品目,也就是須經過檢驗後才能上市銷售。標準檢驗局提醒,廠商要提早做好兒童自行車相關列檢準備,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要有合格標示。

自行車店良莠不齊,屢傳設計或製造不良的兒童自行車,造成兒童傷害,標準檢驗局指出,「兒童自行車」檢驗項目是依據國家標準,包括煞車、車手把、車架及前叉組件、車輪、座墊、驅動系統等,每台兒童自行車都須檢附一套「中文說明書」,內容須包括「警告標示」。另外也要求包括「車手把」及「座墊」部位的「鄰苯二甲酸酯類」也就是可塑劑含量檢驗,不得超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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