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6月 03, 2011

史無前例 馬兒闖紅燈 女騎士撞上

史無前例 馬兒闖紅燈 女騎士撞上
2011-06-04 中國時報 【呂素麗、李翰/高雄報導】


 馬兒出「撞」況▲蔡姓男子所養的馬兒「妞妞」,被一名張姓女騎士撞上屁股。(本報資料照片)

 馬路不能給馬兒走嗎?當機車撞上馬兒,會是怎樣的結局?高雄市一家牙醫診所張姓護理長,日前晚上騎機車撞上闖紅燈的馬兒,張女人車倒地受傷,騎在馬上的蔡姓飼主也摔下馬;警方說,人獸相撞「史無前例」,正為如何處理傷透腦筋。

 市議員周玲妏昨天在議會質詢時問警方,當機車與馬兒相撞時,「用什麼辦法處理?」交通大隊答覆是,馬兒不能走車道,應該走人行道。

 住鼓山區的蔡姓男子養一匹四歲馬兒「妞妞」當寵物,不時會騎上街頭蹓躂;上月廿三日晚上七點多,張女從診所下班,騎機車走河東路由南往北,到七賢路口時,撞上正由東往西的馬兒「妞妞」屁股,張女人車倒地,右膝受傷,至今仍無法行走,請假在家休養。

 當天,警方據報趕來處理,原本要作酒測,蔡姓男子(五十四歲)坦承當天有喝半瓶啤酒,也有闖紅燈;他說,當晚看沒什麼人車,就騎著馬穿越斑馬線,不料,機車突然撞上妞妞的屁股,他也從馬上跌下來,手有挫傷。

 當天警方開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給蔡男,即當事人可以保留半年法律追訴權。

 張女表示,她並沒有違規,錯的是騎馬的對方闖紅燈,才造成她撞及馬屁股而摔傷,她要向蔡姓飼主求償。蔡男坦承騎馬闖紅燈,他表示不會逃避,會負起賠償責任。

 市警察局前金分駐所及交通大隊對於此案都表示「史無前例」,由於過去沒有人獸相撞案例,讓他們傷透腦筋;目前全案已移送交通大隊做肇事鑑定,等判定肇事責任明確後,再決定裁罰或該理賠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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