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起 短途照收 國道收費計程 恐變相加稅
更新日期:2010/03/10 02:21 許俊偉/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許俊偉/台北報導】
民國一○一年底國道將實施全面電子收費,收費方式將從人工柵欄的計次收費改成「走多少、付多少」的計程收費,預計下月提出建議費率。由於目前全台三大都會區將有逾半不經收費站的用路人,必須額外增加過路費負擔,因此費率的高低備受矚目,大多數民眾擔心將形同「變相加稅」,引發另一波民怨。
全面電子收費的計程收費制預定兩年後實施,但相關準備工作必須提早發動,而當年又正逢總統大選年,此一措施對龐大的用路人都會有影響,更可能引發未裝OBU及目前可「免費用路」者的民怨,甚至可能影響選舉,因此交通部對此政策推動相當審慎。
根據統計,北、中、南三大都會區高達五成四的國道車流(尤以國道一號居多),上下交流道不經收費站,因此現在都不必繳費。但實施計程收費後,這群龐大國道用路人,未來全得依照里程數付費。
國道收費站平均間距卅四公里,小客車每經一座收費站要付四十元,等於每走一公里是一.一七元。套到台北都會區利用國道通勤進出台北市的汐止民眾為例,現行汐止交流道到圓山交流道十三公里,現狀免付費,未來每天往返卻得額外負擔超過卅元。
單看國一,基隆─高雄總里程三七三公里,十座收費站,全程過路費四百元,換算後每公里也要一.○七元。
此外,包括連接桃園機場的國道二號、國道十號(左營到旗山)和去年才剛全線通車的國道六號(霧峰到埔里)等多條未設收費站的高速公路,未來同樣全得「走多少、付多少」,如同變相加稅。
交通部官員說,國道自民國六十三年中山高(國一)收費以來,即貫徹「使用者付費」,但長期計次收費不公引發詬病:包括收費站間距不一卻同收四十元;短程旅客不經收費站,使用國道免付過路費,對中長程旅次也不公。
高公局業務組長王淑寶補充,國道基金財源主要靠過路費收入,政府希望未來計次收費收入維持近年水準,費率考量雖會避免國道基金短收影響國道新建和維護工作,也會避免外界引發擴增國庫收入的質疑。
高公局統計,九十八年國道各收費站總通行費約二○七億元;九十七年過路費收入是二○四億元。
官員說,高公局目前正委託民間進行計程費率研究,期末報告近期完成,四月將向交通部提報建議費率。高公局強調,在收入維持平盤原則下,由於未來可望增加原本收不到費用的短程旅次,計程費率將比現行用計次推算出來的每公里約一元還要低;走一趟中山高,通行費不會超過四百元。
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政府不能漠視收費制度轉換可能引發的民怨,政府應向民眾公開費率計算原則,取信民眾,上路初期也應搭配折扣優惠等配套,而且即刻漸次宣導,否則等到新制上路才說明,民怨衝擊恐難以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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