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許願池33元 易科罰金9萬
更新日期:2010/12/09 18:00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9日電)台中市1名王姓男子日前私撈寺廟許願池內的硬幣,得手新台幣33元,當場被查獲。他雖辯稱是拿回自己的錢,但法官認定是竊盜行為,今天判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則是9萬元。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王姓男子11月2日夜間經過寺廟時,見四下無人,有機可乘,徒手把寺廟外的許願池上方鐵製柵欄掀起,撈取許願池內的33元硬幣。
王姓男子竊取硬幣的行為被1名民眾目睹,並通知寺廟委員到場及報警處理,員警從王姓男子褲袋中起出偷來的硬幣,人贓俱獲,移送地檢署偵查後起訴。
在法庭上,王姓男子承認撈取許願池內的硬幣,但否認竊盜。他辯稱,許願池設在戶外,代表任何人都可以拿池內的硬幣,他曾經投過錢到許願池,也拿過錢,如果要竊取就不會只拿33元。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許願池上有鐵製柵欄蓋住,也有上鎖,只是鎖頭損壞尚未修復,已明顯對外昭示許願池內的硬幣非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取用。王姓男子自稱多次投錢入許願池,應知硬幣不能任意撈取,竊盜犯行可以確定。
台中地方法院依竊盜罪判王姓男子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9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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