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2月 17, 2010

害檢舉人曝光被毒打 法官周占春涉洩密起訴

害檢舉人曝光被毒打 法官周占春涉洩密起訴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12.18 06:01 am



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
(本報資料照片)
審理二次金改案、判決扁珍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審核一件毒品案的搜索票時,將密封的檢舉人資料拆閱後未封回,導致檢舉人身分曝光,還被毒打一頓。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過失洩密罪嫌,起訴周占春及書記官劉麗英。

檢方認為,周占春、劉麗英經此教訓已知警惕,建請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周占春獲悉被起訴很生氣,喊冤說「書記官應該將案卷封好」。劉麗英則說,這是法官的責任,覺得自己很無辜。

據了解,這件毒品案的被告盧俊華已入監服刑,但檢舉人成天提心吊膽,至今仍憂心盧俊華出獄後會報復他及家人。

這名檢舉人向海巡署檢舉盧俊華在台北縣「泰瑞陶藝工作坊」種大麻種子,案經台北地檢署向值日法官周占春聲請搜索票獲准,去年二月十三日查獲盧俊華涉案,聲押獲准。

北檢去年五月四日起訴盧俊華,案卷移由法院審理,盧獲交保。

檢方查出,周占春當初核發搜索票,拆閱彌封的檢舉人姓名對照表後,未依規定密封,就交書記官歸檔併給承審法官。盧俊華透過律師聲請閱卷並影印,意外得知檢舉人身分,當天拿著「檢舉人真實姓名對照表」影本,上門興師問罪。

檢舉人被打後很驚恐,納悶到底是海巡人員、檢察官還是法官洩密,向警方備案,還打電話「幹譙」辦案人員,檢方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查出周占春和書記官涉嫌過失洩密。

檢方表示,由於盧俊華的律師堅稱不知道卷內有檢舉人身分資料,沒有故意犯罪的證據,加上過失洩密只處罰公務員,因此律師並未觸法。

【2010/12/1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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