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2月 26, 2010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自由 更新日期:"2010/12/2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廖雪茹/竹縣報導〕網路流傳一則車禍的新詐騙手法,林小姐騎車不慎撞上路人,對方表示沒有關係即自行離開,卻記下車牌和特徵,事後持驗傷單報警指控林女「肇事逃逸」,並要求賠償。新竹縣警方表示,肇逃刑責重,警方不可能只聽取一方說詞;但為避免車禍糾紛,最好還是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網路流傳車禍新詐騙手法,一名林小姐騎車途中,不慎撞上突然衝出路面的行人,雙方和解過程,對方說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沒想到幾天後卻收到通知,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元。其實案發當時,對方早已記下車牌號碼、駕駛人及車輛的特徵,事後持驗傷單報警,指控她「肇事逃逸」。林小姐因提不出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付給10萬元私下和解。

新竹縣警察局交通隊長林武全說,類似上述車禍案例確實可能發生。他說,民眾最好保存現場原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並透過119就醫留下紀錄;如有目擊者,也務必留下證人的電話資料。肇事對方堅持離開,應當場簽立和解書,或就近到派出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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