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2月 15, 2010

立院初審 酒駕載孩童肇事 扣照期延為4年

立院初審 酒駕載孩童肇事 扣照期延為4年
中廣news
更新日期:2010/12/15 17:35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駕駛人酒駕肇事,事故時車上有14歲以下孩童,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由2年延為4年;交委會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讓酒駕初犯而且不曾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可以用分期付款方式繳納罰鍰後,就能領回遭移置保管的車輛。(李人岳報導)


酒醉駕車如果車上還在有幼童, 一但發生事故往往造成嚴重傷亡,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交通委員會召委李鴻鈞表示,初審通過的條文規定駕駛人酒駕肇事,如果事發時車上有14歲以下孩童,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由2年延為4年。


另一方面,交通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讓酒駕初犯而且不曾發生交通事故的違規駕駛人,可以用分期付款方式繳納罰鍰後,就能領回遭移置保管的車輛。李鴻鈞指出,這項附帶決議是由原住民立委廖國棟所提出,以考慮照顧到經濟弱勢原住民的能力。李鴻鈞說,週三的修法得到朝野立委的共識,不須經過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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