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收賄1500元 兒子檢舉獲50萬
CTS
更新日期:2011/02/25 14:57
台中市有一位民眾在去年五都選舉期間,收賄一千五百元,他還分給兒子五百元,沒想到被兒子檢舉賄選,結果兒子獲得檢舉獎金五十萬,但爸爸卻得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選舉期間宣傳旗幟到處插,選戰很激烈,住在台中市外埔區的這戶人家,七十三歲的爸爸收到市議員候選人顏榮燦的樁腳,拿一千五百元來拜託,請他和太太兒子三個人投票給顏榮燦,他的兒子不願意,還檢舉樁腳向他爸爸賄選,結果他的爸爸被依賄選罪送辦,媽媽知道後很生氣,因為兒子檢舉,老爸要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兒子卻可以拿到檢舉賄選獎金,最高五十萬元,一憂一喜的下場,讓和老爸住在一起的兒子很尷尬,關上門不願回應,但檢方考量到他的老爸已經七十三歲,有可能易科罰金,罰相當於兒子領的獎金五十萬元。 [影音新聞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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