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月 01, 2010

亂!超商代收汽燃費一國兩制 北高與台灣區不同價!

亂!超商代收汽燃費一國兩制 北高與台灣區不同價!
更新日期:2010/02/01 19:05
民眾到行庫或超商繳納汽車燃料費,今年都可能面臨手續費漲價的要求。公路總局今天表示:受公庫法修正的影響,以往樂於扮演「過路財神」的代繳機關,由於必須符合「每天轉帳」給公庫的要求,誘因大為降低,因此紛紛要求調高或加收手續費,車輛設籍在北、高兩市以外地區的車主,到超商繳納僅能以「補單」名義繳納,需支付15元手續。不過,北、高兩市的車主,仍然維持不變,超商繳納仍維持手續費七元不變,形成一國兩制!此外,目前「免收」手續費的一般金融機關,也要求追加手續費,公路總局則希望「今年內維持不變」。(彭群弼報導)


營業車輛春季汽燃費即將在三月一號開徵,受到去年修正通過的公庫法修正案影響,今年起汽燃費繳納的便利性大為降低。


去年九月底,公路總局辦理「台灣區」汽燃費代收業務招標時,超商業者以「公庫法」修正後,以往僅需「每週結繳兩次」代收汽燃費給公庫,改為每天收到,每天轉帳,換言之,以往超商業者當「過路財神」,代收汽燃費之後,可周轉現金的好處不再。


因此7-11,萊爾富要求從原本的手續費七元調漲為9或13元不等,最後由郵局以七元手續費順利承攬,超商業者只好被迫退出一般收單,改為「僅收」補單的繳納,也就是遺失汽燃費繳費通知單的車主,可以到7-11,全家,萊爾富,利用超商的資訊站,「列印」繳費單繳納,手續費要收15元。


換言之,對於設籍在台灣區的560萬車主而言,汽燃費收單的據點,除了金融機關之外,從九千多家超商,減少為一千多個郵局據點,一口氣少了八千個據點。


唯一的例外是北高兩市,經過協調並依照去年度合約辦理招標後,超商繼續以七塊錢的手續費代收。總共114萬車主可以受惠。


換言之,超商代收汽燃費將出現一國兩制,設籍在北高兩市的車主,手續費七元,車主可以持單繳納。其他非北高兩市的車主,郵局或金融機關下班後,就只能選擇花15元補單繳納。


不但超商業者要漲價,連目前免費代收汽燃費的各金融機關,也已要求不再免費代收,讓公路總局十分頭痛,雖然今年內或許可以擋住,但明年勢必面對究竟是比照國稅,由政府編預算,不然就是車主得支付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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