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21, 2011

酒後警車當小黃 省200罰4萬元

酒後警車當小黃 省200罰4萬元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3/21 06:25"

為了省兩百元的計程車費,一名劉姓男子酒後卻打電話向110報案,謊稱遭不明人士追殺,自小客車也被歹徒搶走,警方動員大批警力圍捕,不料第二天在尋獲劉姓男子的自小客車後,他才辯稱不要報案,警方查出他根本是酒後把警車當小黃,將他移送法辦。全案被依誣告罪名,判處40天的拘役,省兩百元,劉姓男子最後要付出4萬元罰金。(彭清仁報)

判決書中指出,新竹市卅七歲的劉姓男子,去年十二月間酒後打電話向110報案,指稱遭一群人持刀追殺,歹徒並搶走自小客車,往新竹縣方向逃逸。勤指中心也動用新竹縣市警方圍捕,不過並未能找到劉姓男子的自小客車。但第二天新竹市警方在市區尋獲劉姓男子的自小客車,並通知劉姓男子到警局製作筆錄,此時劉姓男子卻向警方供稱,鑰匙在自己的身上,車子也沒有遭搶,同時向警方表示不願報案。

警方認為劉姓男子謊報遭搶,浪費司法資源,於是附上相關報案錄音、車子整夜停在原地的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將全案依誣告罪嫌移送法辦。法官依據報案的錄音內容,認為被告劉姓男子報案當時相當清醒,可與警員對答如流,對於車子特徵也能清楚描述,錄音中並且一直要求警員載他回家,明顯沒有因酒醉而陷於精神障礙狀態,法官審理後,依誣告罪名,判處被告四十天的拘役,如易科罰金劉姓男子將付出四萬元的罰金。警方也指出,劉姓男子為了省兩百元計程車費用,想要把警車當成小黃,最後付出四萬元罰金,值得好酒貪杯者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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