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數位圖書館被批「太超過」
【聯合晚報╱編譯陳澄和/綜合報導】 2011.03.23 02:53 pm
曼哈頓的美國巡迴法官陳卓光22日駁回Google與出版商和作者的1.25億美元和解協議,表示意在創造世界最大數位圖書館的這項交易,對作者不公平。
華裔的巡迴法官陳卓光說,和解協議的涵蓋範圍相當廣泛,要求版權擁有者選擇性退出或自動納入協議之中,「實在是要求太過」。他建議應該修訂範圍,縮小到只涵蓋選擇接受協議的對象,才會有獲得接受的機會。
陳卓光的裁決書指出,現有的協議內容「將允許Google在未經版權擁有者同意下,得以逕自利用整本書的重大權利」。「此舉會讓Google享有比競爭對手更多的重大優勢,能在不需許可的情況下,大批複製版權作品,而且解除的所有權也遠多於協議呈現的範圍。」
許多出版商與作者在2005年對Google提出告訴,指控Google大規模將書籍數位化,已侵犯到他們的版權。
亞馬遜、微軟與雅虎公司以及德國、法國政府都表示,和解協議將允許Google不公平地掌控數位化作品,並擴張Google在搜尋引擎市場的勢力。許多未參與和解協議的作者並說,他們會因此喪失自己版權的掌控。
Google的協議主要聚焦在仍然受美國版權法保護的絕版書。Google與出版商達成協議,讓Google可以有限制地取得這些商業上仍然流通的書籍內容,Google的網站並提供連結,讓消費者可以從亞馬遜、邦諾等不同來源購買書籍。Google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但會考慮提供的建議。
爭議點
‧允許Google在未經版權擁有者同意下,得以逕自利用整本書。
‧要求版權擁有者選擇性退出或自動納入協議。
‧在不需許可的情況下,大批複製版權作品。
【2011/03/2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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