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3月 10, 2011

政院修法 後座強制繫安全帶

政院修法 後座強制繫安全帶
【2011/03/10 15:28 報導 】
中廣news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的規定,未來完成立法程序後,後座乘客如果沒有繫安全帶,最高可開罰6000元。(張德厚報導)

國父孫女孫穗芬去年底在台灣發生車禍,不幸過世,引發輿論呼籲修法,強制後座乘客繫安全帶。鑒於國內經常發生小客車後座乘客因為沒有繫安全帶,以致發生事故時受到重大傷害或死亡,行政院會10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增訂汽車行駛於一般道路上,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可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如果是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則可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指出,許多先進國家對於強制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都是由規範小型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開始,再擴展至後座乘客,現行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香港、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諸多國家,均已立法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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