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全面安檢 禁明火表演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06 13:13"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6日電)台中市1家夜店今天凌晨火警,造成9人死亡。台北市副市長陳威仁上午隨即指示消防局安檢PUB、舞廳、KTV等大型聚會場所,並宣導禁止明火表演,有不合格情形限期改善。
陳威仁並指示,遇有不合規定項目,立即要求業者儘速改善,同時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並列入追蹤管制,直至確實改善為止。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表示,這波安檢重點包括消防安全設備、宣導業者不得舉行火把秀、煙火秀、調酒秀等使用明火表演;場所是否劃設防火區劃,逃生通道、安全門梯有無違規情事等。
台中市這起火警,傳出疑似因表演「火舞」不慎引發。台北市消防局表示,目前在議會審議的「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中,已禁止在餐廳中使用明火表演。
過去有許多飯店、餐廳為招攬生意各出奇招,在喜宴中以「火焰上菜秀」等為噱頭。當時即引起許多民眾投訴,也有市議員接到民眾陳情遭燒傷的檢舉案。
為安全起見,多年前交通部觀光局即去文要全台觀光飯店禁止使用真火表演,必須使用燈泡製成的假火把。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指出,回顧過去因使用火焰表演造成傷亡災例,如2003年2月21日美國羅德島斯沃威克1間夜總會,造成近百人死亡、200多人受傷;2007年3月25日,莫斯科中心1家夜總會10人死亡。
消防局說,分析這些火警事故,都是因為使用火焰表演不慎,甚至在未申請情況下,在密閉空間內聚集大量人潮環境下,造成傷害。
台北市擬定「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中,禁止在餐廳中使用明火表演,並訂定罰則。1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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