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4月 10, 2011

掉4顆牙 酒測吹嘸風 法官:不罰

掉4顆牙 酒測吹嘸風 法官:不罰 更新日期:2011/04/11 03:29

中國時報【蕭承訓/台北報導】
基隆陳姓男子騎車遭警攔檢酒測,陳連吹四次,酒測器都無法測得呼氣,員警以拒絕酒測開了一張六萬元的罰單並吊銷駕照,陳不服提出異議。法官勘驗現場光碟,發現陳掉了四顆門牙,但吹氣時腮幫子有鼓起,認為他並非拒絕酒測,撤銷罰單,判決不罰。

當初開單的員警在出庭作證時表示,當時陳的確很用力吹氣,應該是因為沒有牙齒吹不出來;不過,其他員警昨天則表示,吹酒測器是用嘴唇含住吸管,以腹腔與胸腔吹氣,只要大力呼氣,都可完成,這應與有沒有牙齒無關。

家住基隆的陳姓男子,今年元月十三日晚間,騎車經過汐止北山大橋機車道,被警方查獲酒後駕車,員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拒絕酒測的六萬元罰單及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領駕照。

但陳某認為,當時自己雖然酒後駕車被攔下,同時配合員警進行了四次測試,是酒測儀器均無反應,因此也無從證明他當時的飲酒量超過標準,更不能說他不願意配合,員警不應指他拒絕酒測,要法官還他公道。

法官當庭勘驗員警取締陳某酒駕的錄影光碟,發現陳某的門牙和側門牙都已經掉光了,而當時陳曾簽署酒後確認單,進行酒測時,也看到他鼓起腮幫子,用力吐氣,員警亦在旁指導如何吹氣,但最後還是無法完成整個酒測的程序。

法官認為,陳某在過程中已遵從員警要求吹氣,自然沒有拒絕酒測行為,況且酒測儀器未能測得數值的原因甚多,縱使儀器功能正常,仍可能因為員警操作方式、受測人個人呼氣量、肺活量等變數導致測試失敗。法官強調,員警不能僅因酒測儀器測試失敗,就逕自認為是拒絕酒測開罰,應以其他證據,證明當事人有抗拒或阻礙行為,所以判決撤銷陳某的罰單。

員警表示,每次攔到酒駕,駕駛人常常以要尿尿、喝水,甚至還用漱口水、綠油精等拖延時間,其實這些花招根本沒用,因為酒後酒精散布於肺部,酒測時用力呼氣達一定量時,機器就會「啵」一聲,這名沒門牙民眾酒測不成,應該只是個案。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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