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4月 05, 2011

牌照稅開徵 多管道繳稅

牌照稅開徵 多管道繳稅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4/06 02:06"

工商時報【黃志懋】

100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今年因繳納期間末日適逢假日依法順延至5月3日,此外政府機關更提供多元管道讓民眾繳稅更加省時又便利。

財部在日前「開徵上路」記者會上,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局長林延文(下圖左)表示,行車上路除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範,每年繳納使用牌照稅籍車輛定期檢驗也同樣是駕駛人需關心的重要課題。今年為方便民眾繳交牌照稅,特提供多元管道,凡使用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及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手續費皆由政府負擔,而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也於開徵期間增加各項便民或延時服務。

林延文也提醒尚未收到繳納書的車主,可就近至各地監理所、站或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補發,如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至多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另未完成繳納於滯納期滿後行駛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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