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月 27, 2011

罵師214天!學生判賠214元 道歉214天

罵師214天!學生判賠214元 道歉214天
TVBS
更新日期:2011/01/27 12:52

學生網路上辱罵老師,吃上官司!一名淡江大學邱姓學生,不滿英文系張姓女助教教授很會當學生,在BBS站上以粗話罵助教,發文時間長達214天,張姓助教教授提告,要求學生須賠償新台幣214元,並在PTT網站刊登道歉啟事214天,台北地院判決老師勝訴,但邱姓學生說,事發後他已經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不接受,他很無奈,考慮還會上訴。


挨告學生:「我就是跟她(老師)道歉,她就是不接受,就告我啊,從大一告我到現在,我已經大三了。」

道歉了還是挨告,邱姓學生前年在BBS上發表文章,說英文系助理教授很愛隨便扣考,不但乖乖牌也扣考,連全勤被扣考的大有人在,甚至以粗話罵老師,說他是淡大數一數二的XX老師,還說他XX的,又是他,這篇文章一連刊了214天。挨告學生:「文章差不多刊24小時,馬上被鎖定了啊,E-mail給他(版主)說我要刪除,他也不幫我刪除,一直到刑事判決結束,才可以刪除。」

文章放了214天,張姓助理教授氣的提告,要求1天1元的精神撫慰金,還要他在BBS上連刊214天的道歉聲明,法院也認為這的確造成老師人際關係困擾、精神痛苦,判PO文學生敗訴。

其實除了民事賠償,刑事部份,邱姓學生也被判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家長說,孩子錯了就要負責,只是對老師告到底的做法也不能認同。挨告學生母親:「你把他搞,搞到現在已經大三了,對一個小孩子的成長過程,他會怎麼想,老師都可以用法律,甚麼事情都可以不饒人。」

學生方面,還要上訴,只是學生罵老師,有錯在先,歷經官司,也算上了一課,在網路平台發言,也要謹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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