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評遭撞截肢 遊覽車判賠千萬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1/10 19:4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美國職棒球評趙豪城,前年初穿越馬路時遭遊覽車撞傷,導致右手截肢。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遊覽車公司及司機應連帶賠償趙豪城新台幣132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去年間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遊覽車司機11月徒刑確定。
趙豪城在中華電信MOD愛爾達體育台負責講評美國職棒,他於民國98年1月間吃完公司尾牙後,在當時台北縣新店市民權路、北新路口穿越馬路時,遭遊覽車撞倒,並被拖行一段距離,當場昏迷。
根據法院判決,趙豪城被送醫急救後,醫生發現他全身多處骨折,最後將他右手截肢,裝上義肢。趙豪城事後對遊覽車公司及司機提起民、刑事告訴,不過警消對趙豪城酒測,也發現趙的酒測值達1.2。
遊覽車公司因而主張,趙豪城在酒醉後,未走行人穿越道,任意闖紅燈穿越馬路,才導致車禍,且趙在復原後繼續工作,遊覽車公司及駕駛無需賠償。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依交通法規,汽車駕駛人必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根據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當時沒有證據顯示趙闖紅燈,反而是遊覽車確實沒有禮讓趙。法官認定遊覽車公司及駕駛需為車禍負全責。全案可上訴。10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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