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月 07, 2011

酒駕載孩童肇事 扣照4年

酒駕載孩童肇事 扣照4年
更新日期:2011/01/07 16:04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7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汽車駕駛人酒駕肇事,若車上有14歲以下孩童,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由2年延為4年。


此外,現行條文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酒駕吊扣駕照1年,肇事致人受傷,吊扣2年;修正後條文增訂,若汽車駕駛人有應受吊扣駕照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現行條文規定,酒駕遭扣車,需檢附繳納罰鍰收據才能領車,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認為,由於罰鍰可分期繳納,而申請分期通常是經濟弱勢,若罰鍰分1年還清,汽車將留置保管場365天,保管費將高達新台幣7萬3000元。


對此,院會通過附帶決議,為使分期繳納制度更能兼顧考量民眾需求,請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讓酒駕初犯且未發生交通事故違規駕駛人,依規定申請分期繳納酒駕違規罰鍰後,即可領回遭移置保管車輛。10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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