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月 04, 2011

新機車定檢 3年改為5年

新機車定檢 3年改為5年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1/01/05 00:17" 【記者朱瑄珉/台北報導】

全新機車定檢車齡自一百年起由三年改為五年,環保局提醒機車族,先保養維護再實施排氣定檢。

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機車第五期排放標準,由於新型噴射機車對環境污染程度降低,環保署檢討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實施期限,從今(一百)年一月一日起,將現行機車出廠滿三年以上每年須定檢一次之規定,調整為新車出廠五年內免檢,滿五年每年應定期檢驗一次。

台北市政府表示,今年起凡出廠滿五年以上的機車,每年應按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辦理年度排氣定期檢驗,以免受罰兩千元。另若機車初驗不合格,車主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如未完成複驗至合格者,將處以一千五百元之罰鍰。

環保局呼籲車主應按規定期限實施排氣檢驗外,亦請於檢驗前先進行保養,以避免檢驗不合格,如有初驗不合格的機車,請於複驗前,先進行檢查與保養,以確認車輛排氣改善情形。

目前台北市已設置有一百八十八家機車排氣檢驗站,提供免費之檢驗服務,車主只要攜帶定檢通知單及行車執照,於檢驗站營業時間內即可前往檢驗,車主並可隨時上網查詢北市機車排氣檢驗站站址(網址為http://www.motorim.org.tw/),並按規定完成排氣定期檢驗,以維護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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